发布时间: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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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养殖户污粪处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工作,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措施,推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取得阶段性成效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4月县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无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划(2019-2025年)》,2021年10月县政府印发《无极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无政函【2021】88号),全面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严格监管措施。明确要求新建养殖场必须与居民区、村庄等保持不低于500米的距离,新建养殖场无粪污处理设施不予办理备案手续,因污染环境受到上级通报的养殖场一律不得申报财政补助项目。
三是优化指导服务。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县级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我局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养殖场户及时清理清运养殖粪污,强化防疫消毒,保持养殖环境整洁,消除恶臭异味污染。同时,引导养殖户流转耕地,养殖粪污经发酵等处理后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实现种养结合,打通粪肥还田通道。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配合县农业农村局不断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水平。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无极县分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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