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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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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为居民打造设施完善、环境良好、管理有序的居住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河北省 2023年民生工程专项工作方案》《石家庄市2023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2023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7个,实现老旧小区“住用安全、设施完善、功能齐备、出行方便、环境整洁"的目标。
三、进度安排
)部署阶段(2023年3月底前)。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问卷调查,完善项目方案设计,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实施阶段(2023年4月-10月)。开展工作调研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推进改造工程建设。对工作进度落后的施工单位进行督办,10月底前,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内容全部完工。
)验收阶段(2023年11月-12月)。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考核验收和示范项目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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