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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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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司法局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
发展的政策措施》的
落实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冀发〔2018〕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石发〔2018〕29号),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提出如下落实措施。
1、做好涉及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合法性审核工作。适应民营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的现实和需要,树立平等保护、促进发展的立法理念,充分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做好政府规章清理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职责,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现行规范性文件中有碍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及时予以废止或调整完善。
2、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民营企业有监管权的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涉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机制。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坚持“依法成立、实体运行、政府购买、服务民企”原则,精准开展法律服务。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分别组建律师服务团队,每年为全市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一对一”免费全面法治体检,帮助企业诊断问题隐患、排查法律风险,促进依法经营。
4、开辟民营企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民营企业困难员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及时受理。依托“12348”电话热线和中国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平台开展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咨询,为合法产权受侵害企业家提供法律帮助。
石家庄市司法局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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