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专题1> >就业政策
发布时间:2021-11-24
【字体: 打印

当前面向企业的就业扶持政策主要有以下八项:

一、中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二、中小微型企业招用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三、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四、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

五、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六、就业见习补贴

七、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政策

八、提供场地租金补贴

中小微企业享受政策前主动到人社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再到发改部门办理小微企业认定手续。

政策解读:

一、中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招用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的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该项政策要点:

1.申请主体: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我省化解过剩产能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规模界定以《工信部联[2011]300号》文件为准)

2.补贴标准每招用1人给1000

3.补贴期限一次性

4.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每半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二、中小微型企业招用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该项政策要点:

1.申请主体: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规模界定以《工信部联[2011] 300号》文件为准)

2.补贴标准:补贴按规定所缴纳社会保险费中企业缴纳部分,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其他保险。

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补贴方式:实行先缴后补

三、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该项政策要点:

1.申请主体: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2.补贴标准:按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4.补贴方式实行先缴后补

四、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

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岗位补贴。

该项政策要点:

1.申请主体: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2.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元,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4.补贴方式:实行先发后补

五、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8%),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以及科技型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额300万元的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贴息。

该项政策要点:

1.申请主体: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科技型小微企业

2.放贷额度:最高300万元

3.贷款期限2

4.贴息标准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

六、就业见习补贴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对吸纳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就业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岗位设置数量不得高于见习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30%;对见习后留用率超过50%以上的见习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对不能严格落实基本生活补助发放等规定的不认定为见习单位。

该项政策要点:

1.申请主体就业见习单位

2.申请条件:先行垫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补贴办法:先垫付后补助

七、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政策

1.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等用人单位,按照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各地可适当增加补贴;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2.提供创业担保贷款

对带动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和自主创业贫困劳动力,要优先安排入驻创业孵化园区,落实租金、物业等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创业人员分别给予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八、提供场地租金补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 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程序

一、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环人和医院对过县综合服务中心6608房间(联系电话:0311-85588120)备案并领取单位注册码。

二、打开http://110.249.254.140:8000/record网址注册账号(要求用360安全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或IE8以上版本浏览器),将单位信息和职工信息输入到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中并网络上报,系统自动审核完成后打印以下资料到608房间完成备案。

1、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管理台帐(纸质)2份。

2、《用人单位录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审核备案表》每人一份并贴好照片。

注:纸质材料均需盖上单位公章

用工备案系统可做为企业职工信息管理软件使用,方便企业为职工办理合同签订、续订、解除、终止等工作。

就业补助政策咨询电话:85588120

就业失业登记咨询电话:8922211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