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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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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职业技能培训版)

一、以工代训如何培训、申领补贴

政策依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2019-134号,以下简称“市政府134号文件”)。

培训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保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项目范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以及参保企业(以下统称“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岗位职业(工种)。

“企业”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含省属企业、中央在石企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单位,下同。

“参保企业”指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企业。

实施程序。

1.生产经营主体统计本单位符合开展“以工代训”的人员后,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以工代训”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培训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学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职岗位、带班领导或师傅姓名等)。

2.所在地人社部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意见。

3.经审核同意的,生产经营主体组织培训对象开展“以工代训”。

申领程序。

1.生产经营主体向所在地人社局提交补贴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与培训对象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复印件、以工代训期间工资薪金发放凭据复印件。参保企业需另提供参保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需提交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2.人社部门对培训对象信息进行联网比对,于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在人社局官网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开公示。

拨付程序。公示无异议的,人社部门确认后将加盖“职业培训专用章”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人员名册》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入生产经营主体在金融机构设立的账户。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最长可补6个月。与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一次性吸纳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二、企业职工岗前如何培训、申领补贴

政策依据。1.市政府134号文件。2.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字〔201979号)。

培训对象。与企业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12个月以内参加并完成职业培训的各类企业职工。

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外协)人员,下同。

培训内容岗位所需基本技能和通用职业素质(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下同)。

实施方式。企业依托本单位设施设备组织实施或委托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培训定点机构)组织实施。受委托的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不受培训范围限制。劳务派遣(外协)人员培训须由用工企业开展。

实施程序。

1.企业或培训定点机构应在开班前5个工作日以上向所在地人社局提交开班申请(对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均在市内但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根据实际需要,向母公司或子公司所在地人社局申请;在市内跨县(市、区)的企业可在职工所在地以总公司名义申请)。

2.所在地人社局收到开班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意见。

3.审核同意的,企业或培训定点机构按照开班申请明确的事项组织实施,并接受所在地人社局动态监管。

4.培训完成后,企业或培训定点机构在当地人社部门指导下进行结业考核,考核合格的由企业或培训定点机构核发培训合格证书。

申领程序。

1.企业或培训定点机构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人员名册》、培训合格证书。

2.人社部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在人社局官网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开公示。培训学员中有劳务派遣(外协)人员的,需提供与劳务派遣(外协)公司签订的用工协议。

培训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材料由企业自主妥善保管存档(不少于3年),存档信息应与向所在地人社局申请开班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拨付程序。公示无异议的,人社部门确认后将加盖“职业培训专用章”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人员名册》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入生产经营主体在金融机构设立的账户。

培训时长。课时数由企业按实际需求自主确定,每课时45分钟。

补贴标准。按每课时1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400元给予补贴。

三、企业职工如何参加技能培训、申领补贴

政策依据。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字〔202017号)。

培训对象。各类企业职工。

培训内容。《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所列职业(工种)标准或行业规范。

实施程序。

1.企业或培训定点机构应在开班前5个工作日以上向所在地人社局提交开班申请(对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均在市内但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根据实际需要,向母公司或子公司所在地人社局申请;在市内跨县(市、区)的企业可在职工所在地以总公词名义申请)。

2.所在地人社局收到开班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意见。

3.审核同意的,企业或培训定点机构按照开班申请明确的事项组织实施,并接受所在地人社局动态监管。

4.培训完成后,企业或培训定点机构在当地人社部门指导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合格的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申领程序和拨付程序。比照企业职工岗前培训执行。

补贴标准。按照《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执行。

培训时长。按照《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执行。

四、企业新型学徒制如何培训、申领补贴

政策依据。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字〔202017号)。

培训对象。企业在职职工(含见习期)。

培训内容。《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所列职业(工种)标准或行业规范。

实施程序。企业会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规模以上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可不进行非全日制学籍注册。支持学徒根据本人意愿进行技工院校非全日制学籍注册,学徒期满后可取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其它实施方式和程序按原规定执行。

企业和合作院校为跨市或跨县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培训补贴由企业所在地拨付。

补贴标准。按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字〔202017号)执行。

培训时长。以企业为主导确定具体培训课时数,原则上集中面授时长一年制不少于400课时,二年制不少于600课时。

五、技师如何培训、申领补贴

政策依据。市政府134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字〔202017号)。

培训对象符合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

培训内容。《指导目录》中设有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的职业(工种)标准或行业规范、通用职业素质。

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开设有高级工班的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具备技师培训能力的高等职业院校。

实施程序、申领程序、拨付程序。比照企业岗前培训执行。

补贴标准。按《关于转发河北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的通知》(石人社字〔202023号)执行。

六、重点群体如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申领补贴

政策依据。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佥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字〔202017号)。

培训对象。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毕业生,以及不能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个人缴费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上述人员对象身份的,允许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是指进城求职务工的农村户籍劳动者。包括已在城镇务工(主要指短工、零工,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准备到城镇求职就业的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未参加失业登记的国有企业下岗的、国有企业破产改制需要安置的、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下岗的城镇无用人单位人员。

“两后生”指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须把握三个要点:一是毕业生应在特殊限定的毕业年度,即毕业当年的630日至次年的630日。二是需持有教育部门颁发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初中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书。三是应于毕业当年9月份至次年6月份参加培训。超此时限范围的,按其他人员政策执行。

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培训不需办理《就业创业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者应在16周岁至65周岁,其他劳动者应在16周岁至60周岁,男女参加培训的年龄要求一致。

培训内容。《关于转发河北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所列职业(工种)标准或行业规范。

培训机构培训定点机构。

实施程序、申领程序、拨付程序。比照企业岗前培训执行。

补贴标准。参考《关于转发河北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执行。

培训时长参考《关于转发河北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执行。

市人社局、财政局共同实施的我市“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实施程序、申领程序、拨付程序等按当年度两部门联合下发的《实施方案》执行。

七、重点群体如何免费创业培训、申领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字〔202017号)。

培训对象。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以及不能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培训内容。人社部指定的《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教材,包括创业意识和创业计划培训。培训机构可根据现代经营模式对课程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培训机构。定点创业培训机构。

培训时长理论培训80课时。

补贴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1500元,取得营业执照的给予100%补贴,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给予60%补贴。

实施程序、申领程序、拨付程序。比照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相关程序执行。

就业培训政策咨询电话:8558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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