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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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日
电话:0311-86500190
地址: 无极县 千山东路18号
邮编:052460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1
河北吉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无行审环批〔2023〕 20
2023年03月1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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