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国防教育法"
4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颁布实施21周年纪念日。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国防,关乎我们每个人。
少年强,则国强。国防是一个国家的根本,青少年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根基。
什么是国防。国防是为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防备外来侵略和颠覆,所进行的军事及军事有关的政治、外交、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和斗争。
什么是国防教育。国防教育是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对全体公民传授与国防有关的思想、知识、技能的社会活动。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国防教育的重要性。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其根本目的是增强全民的国防意识和国防精神。它在提高全民素质中占有重要地位,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有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是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进行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内容系统全面,分为《总则》《学校国防教育》《社会国防教育》《国防教育的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六章,共38条。
在《总则》中,对于制定国防教育法的目的和依据,国防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国防教育应贯彻的方针和原则,公民在接受国防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各级政府、人民团体、军事机关和部队在实行国防教育中的职责和任务,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规范。并强调国家和社会要对在国防教育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采取各种形式给予奖励,每年9月7日为全民国防教育日。
在《学校国防教育》中,强调了学校国防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具体规定了各级学校开展国防教育的形式、内容、要求和组织领导。
在《社会国防教育》中,对于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军事单位、城乡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以及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还有烈士陵园、革命遗址、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在开展国防教育中的地位、作用、方式、内容、要求和组织领导等等,一一作了明确要求和具体规定。
在《国防教育的保障》中,对于开展国防教育所需经费的来源和筹措方式,国防教育基地的开设条件和保障措施,国防教育大纲、教材、教员和训练场地的解决渠道和办法,都作了明确规定和规范。在《法律责任》中,强调对于那些在国防教育中违反本法规定的各种行为,要视情节轻重而进行处罚。
在《附则》中,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明确了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