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5
【字体: 打印
各种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市级财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2024年滹沱河沿线种植结构调整实验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就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企业三类新型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申报主体要求在主河槽150米之外到1000米左右范围内,沿河两岸较近距离,具有一定的技术力量、景观、效益前景较好、经营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显著、社会声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效果明显、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优先支持市级《2024年滹沱河沿线种植结构调整实验区项目》名录中的实施主体和《石家庄市滹沱河沿线种植结构调整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5年)2024年建设计划的实验区。
三、其他要求:各申报主体7日内与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军波 0311-85571141
无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5日
Baidu
map